关于调整汉川市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6-01-28 11:58:12
为进一步规范对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保证临床试验符合伦理要求,切实保护临床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汉川市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成员。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共11人,包括: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9人。委员组成包括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伦理学背景人员、法律专家与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女性委员5名。
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院承担的以及在本院实施的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研究伦理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设立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现有办公室主任1人,秘书1人,资料管理员1人,负责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等。
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名单

办公室地点:汉川市人民医院门诊楼310
联系电话:0712-8377309,0712-837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