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建院70周年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川人医[2020]14号)文件精神,经全院干部职工投票及院党委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授予医疗部等28个集体“抗疫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胡艳兰等97人“抗疫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彭全成等20人“抗疫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章银华等20人“抗疫优秀志愿者”称号。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抗疫先进集体(28个)
医疗部、护理部、院感科、保卫科、信息科、设备科、财资科(绩效办、人资科)、后勤保障科(物资组)、急诊科(含成人输液室)、儿科Ⅰ、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Ⅰ、妇科(含门诊妇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含手术室)、医学检验科、CT室、静配室、欢乐街院区院综合办、中药房、肿瘤科、新河院区、发热门诊、采样组、感染五病区(含综合内科,2月21日至3月20日,王少波、邹行斌团队)、感染四病区(欢乐街院区张义团队)、感染二病区(何呈林团队)、普朗特一病区(彭全成团队)
二、抗疫先进个人(97人)
胡艳兰 邹行斌 刘家东 邹礼军 蒋素琴 吴小华
柯朝晖 钟银祥 杨 芳 付建新 桂熙亚 龚华平
胡军文 孙祥军 余 珍 冯雪芳 陈 玥 梁 琼
陈 路 王 磊 蒋淑红 成利伟 祁先葵 韩彩艳
李萍芳 李鑫海 罗维凌 李会兵 杨 川 张 义
马菊兰 赵 波 喻少敏 许锦艳 宋江涛 欧阳文娟
李 娜 王 辉 郑智攀 马 达 余 伟 丁 涛
付 攀 梁利华 陈志高 袁 满 罗亚辉 彭甫胜
唐先娥 魏银斌 陈铁龙 蔡 标 黄志琪 黄利琴
江 涛 何 岩 王利玲 张 晓 王新海 张 茜
李昌松 李 苗 柳淑华 易 川 沈 翔 徐汉洲
高杰元 金玲莉 黄伟丽 邱朝军 余昌文 孙光涛
徐秀兰 黄 博 黄畅宜 王 帆 吴 念 熊 涛
罗 文 吴雄飞 梁国雄 曹 文 许志红 王梦迪
叶魏淇 肖 慧 单 金 周 芬 吴 敏 谢光荣
刘俊丽 尹元芬 马学波 祁良龙 田艮丙 贺康琴
谢淑华
三、抗疫优秀共产党员(20人)
彭全成 匡旭东 陈 萍 罗宝昌 卢中杰 王小虎
严继军 邹 涛 李玉辉 周 丹 李艳红 韩宗政
潘国洪 严军平 熊 芹 王 倩 梅 芳 王军文
姚小娟 方珍姣
四、抗疫优秀志愿者(20人)
章银华 张满新 杨帮红 肖艳娥 吴 凡 汪 力
唐芹德 沈立新 黄翠华 何姣生 陈 文 陶 莎
吕亮明 彭建波 黄 敏 韩 威 魏文杰 李左华
王爱清 方 曼
公示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6日。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到表彰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办)提出意见,公示联系电话:8377052。
表彰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日